2011/05/14

《李小華的30天寫作速成班》第三章  by 優加

第三章   自以為作家

「你到底在搞什麼鬼,李小華!」平常這狀態下,老姊一定會像這樣,立刻衝出來罵人。

但是沒有。
老姊的房門毫無動靜,安靜得就像她不在。
也許是崩潰得無可復加,雖然不是無法理解。
我反應過來後,跑進房,關掉音響,內心卻想著這堆可笑的事,而且很想告訴老姊,你最愛的作家死是死了,但成了更囂張跋扈的鬼來死纏著你弟替他打小說,所以你那些眼淚都白流了。

「你到底想幹嘛!」我瞪他,心底的不爽已全凝成一股恨不得他快點消失的憤怒。
「這是鬼差贈送給我的能力,衝著他是我的頭號書迷。」王大明一臉「我也是逼不得已才用」的表情,讓我很想揍他一頓,但一想到不見得能成功,就決定還是別白費力氣。

於是我沉默,藉此空檔理了理思緒。
既然鬼差──原來真有這號「人」物存在,還不只是用來騙小孩的床邊故事,呃,不,那好像是警察還是虎姑婆,哎呀,篇幅不夠,隨便啦!──是王大明的書迷,也就不難推得,這傢伙何以能死了還待在這邊,去擾亂一個倒楣大男孩的平靜生活。
算了,先不管我的意願,重點是,我到底有沒有一點可能,讓王大明死心?
「王大明,我問你,你有把寫到一半的東西存下來嗎?」
「咦?」
「換句話說,你有任何管道,可以拿到你還沒寫完的最後一集嗎?」
「那沒關係,跟我媽說一聲就可以了!」

哇靠!這傢伙的自信已經到沒救了的地步了嘛!

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

我站在姊房門前,聽著裡頭傳來的打字聲,以及伴隨著的啜泣聲,深深地嘆了口氣。
我並不是因為心疼老姊,而是頭疼著該怎麼敲門叫她吃飯。

大概是老姊上國中之後不久,她便瘋狂地迷上了創作。一開始是寫些可笑的言情小說,後來甚至開始寫一些自以為奇幻的故事。
我之所以如此清楚,是因為老姊總是把那些鬼東西,在完成的第一時刻就塞給我,還非要我跟她討論不可。
而自從網路發達,乃至她從個人網頁跳至開了個人網誌後,更變本加厲的要我在她每篇發表後留言,真是夠了。

倒也不是說創作不好,雖然我討厭作文討厭得要命,但是,一個人擁有一二個興趣確實是好事一件,前提是,麻煩不要造成他人的困擾!
不過,就算是作品接觸不多的我,都看得出老姊有多少斤兩,更別提要吸引那些網路上的「讀者」們了,所以,老姊的網誌,每日的點閱量總少得可憐。
我有時會想,老姊會這樣崇拜王大明,也不是沒有原因的。
同樣二十八歲,卻早就綻放耀眼光芒的王大明,一定是到現在還不知自己在幹嘛的老姊,所嚮往成為的目標吧!

「姊......。」
「走開!」老姊大吼,雜著哽咽。
「可是,媽說......。」
「叫你走開你是聽不懂喔!」
「那麼......,」我故意提高音量,不是為了姊,而是為了讓在客聽的爸媽聽見,「我跟爸媽說你不吃晚餐囉!」
「......。」
房內一片靜默,而我也總算鬆了口氣,離開她房門前。

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

隔天,我在被陽光曬得受不了,一個接近中午十二點的時間醒來。
一睜開眼,就看見王大明站在床邊,我卻意外的沒嚇到,甚至很快就想起昨天降臨在我身上的不幸。


在那之後,他又讓音響響了一次,這次的歌比較溫和,是我也聽過的,五月天的<溫柔>,昨天那首有夠吵的台語歌八成也是,因為主唱的聲音很好認──說到主唱,因為他有個很菜市場名的本名陳信宏,所以我對他還蠻有好感的,雖然我不聽他們的歌──這傢伙,八成是五月天的歌迷。
當然,他幹的好事還不只這件,他幾乎是找著空檔就纏著我說話,而我則一直裝沒聽見,繼續做我的事。


前面提過,我目前正邊打工邊等著當兵,至於打工的原因,只是我不想一直待家裡。
打工的錢我大都存起來,頂多付個油錢,機車還是老媽那邊的親戚不要,用我上大學那個暑假的打工費買下來的,或許是因為都是人家不要的,這種同病相憐的想法,所以我還不討厭這台被我取名為「大華」的車,儘管它常在緊要關頭給我熄火。

爸媽很少要求我什麼,這點讓老姊蠻羨慕的──但也有點不滿──,爸還好,媽根本把她從頭管到腳,不過老姊最近越來越反彈,所以家裡天天都雞飛狗跳。
老爸的原則和我類似,這種時候,都在旁邊裝忙,至於我,反正不動一定不會燒到身上,沒必要去攬火上身,出去或在房間裡比較清靜。

雖然和老姊感情不好,我也對她沒有好感,但就旁觀者的角度看來,老姊確實很努力要完成老媽的期待,甚至因為老媽害怕她走作家這條路,而改變了原本的志願──雖然就結果而言,老姊現在的選擇是比較正確啦!──。
然而,或許是能力不足,老姊老是就差那麼一點,雖然現在的狀態也是「還過得去」吧!但,就我看來,她是既達不成自己的夢,也無法完成老媽的夢,還蠻悲慘的。
老媽也很可憐,都當了二十八年多的母女了,卻還不知道老姊到底有幾分能耐,所以總是不斷在寄予期望,然後又不斷地失望。

不提老媽跟老姊了,回到我這邊的狀態。
王大明雖然站在我床邊,但不是在看我,而是看著鐵窗,一臉呆樣。
這讓我想到昨天一直堆在胸口的疑惑。

「王大明,你是怎麼死的?」
如果知道問這問題會有什麼下場,我絕對不會開口的,絕對不會。
<待續>

1 則留言:

  1. (by 優加)

    就算先前沒看過我寫在Blurty那邊的雜言討論,寫到這邊,應該越來越清楚了吧!
    原本一開始我只是想拿自己為藍本來寫李小華,後來卻索性放在小華跟楓薇兩個身上。

    其實,對於是不是該繼續創作下去,我總是充滿不安的。
    所以,把楓薇的事情,藉著李小華的嘴巴來談,也算是一種對於自己的嘲諷吧!
    噢,不過,雖然爸媽當然不會贊成我念那方面的科系,但我之所以選擇現在的志願,可並不是被逼的噢!(笑)

    至於五月天......
    對不起我不是五迷(被打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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