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07/25

《吐實先生》No.1 第二章  by 優加

第二章   巷口的雞排店

「某一天」大約在巷口走進去第四間店,外觀雖然稱不上漂亮,卻有一種跟店名很搭,質樸卻固執獨特的味道,我覺得這點跟余叔叔的個性很接近。
就是這條巷口轉角,有一間生意超好,而且走過去都可以聞到雞排香味的雞排店。

店老闆曾經是我的一個委託人,當然他絕口不提此事,我也裝作我大概是他親戚的孩子之類的在他那邊工作。
就像我的工作無法報稅,我在他那邊儘管一個月領好幾塊雞排以及飲料,卻也沒有任何保障。
無所謂,反正以我這種工作時數,老闆願意一個月付我一萬五,已經很夠了。

「啊,今天有空喔!」老闆張叔一看到我來,馬上露出笑容。
「嗯,張叔,有東西要送嗎?」
「有啊,阿德正在炸,你要不要先喝個飲料?」張叔講得一口台灣國語,不過因為習慣了,我聽起來沒什麼困難。
「不用了!」我露出曖昧的笑。

店內有兩個工讀生,加上老闆,一共三個人。
我會挑幾天的下午或晚上過來幫忙送貨,如果我沒來,就是工讀生中的一個人送,不過當然也是會有忙不過來,另外一個人還是得出去送的狀態。
機車是張叔提供的,一共就兩台。

我很清楚其他人是怎麼看我,他們甚至知道我是領月薪,而不是像他們一樣用計時的。
而且每次走的時候,張叔都會塞雞排給我,就算我想推也推不了。
我並沒有很喜歡吃雞排,雖然有得吃也不會拒絕,不過被人家用這種眼神看待還是很不舒服。


今天的晚風偏涼,但不至於冷,已經三月下旬的日子,一件薄長袖加上一件一般程度的外套就能擋住,其實我還蠻愛這種溫度的。
雞排香味從後方裝雞排的保溫櫃飄來,如果肚子餓的時候一定很難受,不過因為剛吃飽,我倒沒什麼感覺。
彎過一個小巷,我把車子熄火,然後將東西提著,走向前去按鈕。
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我變得很會記地名跟人名,大概是透過工作所練就的能力吧!

送完了這家還有另外一家,不過因為很近,我全部都拎在手上,然後再回來牽車子。
一個晚上,大概要這樣子送四五家,如果是下午就來的話,因為很多公司訂,由其是下午茶時間,跑個十家都不嫌誇張。

我其實還蠻喜歡這個工作的,反正好賺,就算我一個月只來兩天張叔也不會說什麼,薪水還是照給。
不過,基於覺得自己拿了錢就該做些什麼,所以我還是有空就會過來。


今天就只有三份外送訂單。
我回到店內,然後又送了一次。

原本想說送完就這樣走了,卻讓張叔留下來幫忙弄飲料。
這方面我也很熟了,因為以前也在飲料店打工過。
不過我很清楚,張叔要留我絕對是有事。


「你想吃什麼?」我今天還是拿了雞排。
還不到打烊時間的十點,張叔變推著我離開了店,到附近找了間有座位的便利商店落座。
「可樂好了。」我指了指正在特價的品項。
「那我也來喝個什麼吧!」張叔露出笑容,跑去結帳。

我盯著外頭行經的人潮,咬著手中香噴噴的雞排,卻沒辦法好好品嚐。
當然,並不是膩了,畢竟我上次去雞排店也是四天前的事了。

「來。」
「謝謝。」我接過,拉開拉環,喝了一口。

「阿則啊,挖尬你貢,阮某擱咧吵捏(阿則啊,我跟你講,我老婆又在鬧呢)......。」雖然猜到張叔要開始了,但才喝了一口就開口,也太快了吧!
張叔的老婆小他十七歲,當初就是外遇,弄得離婚下場。
我認識他的時候,他就是因為無法決定是否該離婚,所以才煩躁不安的找了我抱怨。

無所謂,我不會拒絕客戶,但也別想我替你決定任何事。
畢竟,我的工作只是讓人有對象發洩,而不是解決問題。
所以有的人甚至來一次就不想繼續下去了,畢竟覺得不划算。
但也有像張叔這種人,即使委託期已經過去,卻還是一直要給我工作。
其實我根本不喜歡這樣,對一個委託人了解太深反倒會給我增加額外的麻煩。

「又想離婚嗎?」
「不可能啦,偶都幾歲了!」張叔苦笑起來。
張叔今年五十一,跟這個年輕老婆沒有生孩子,離婚乍看之下很簡單。
他前妻那裡有兩個孩子,一個高三,另外一個國一,好像很久沒連絡了。
我猜他是在煩惱孩子的事,不過我不想講出來。

「那就買點什麼安撫吧!」
「沒用啦!」
「是不是她生日到了被你給忘了?」
「謀捏,嘿係叮夠威A代誌,挖擱尬伊去甲嘻咧蝦咪○○(沒有耶,那是上個月的事,我才跟她去吃那個什麼○○,○○是某間貴死人的牛排店)。」
「結婚紀念日?」
我不懂我幹嘛幫他煩惱,這干我什麼事!
「......。」

「伊係蝦咪時袸受氣?(她是什麼時候生氣的?)」我咬下一口雞排,然後才開口。
「前天啦!」
「噢,那是情人節吧!」我苦笑起來。
「蝦?三月十四嘛係喔?(什麼?三月十四也是喔?)」
看這樣子,這幾天他們一直在冷戰,真不知道要佩服他老婆的毅力,還是要替張叔感到無奈。
總之,這依然不關我的事。


回到「某一天」時,店內的鐵門已經拉上,我於是繞到一邊,從邊門進去。
上樓前,還在店內擦拭的余叔叔遞了封信給我。

字體很工整,寫著「吐實先生 啟」。
我謝過余叔叔,上了樓。


「吐實先生」是很多委託人替我取的。
取的是我的「請吃十餐,給你大吐苦水服務」的縮稱,本來是吐十,不知不覺就變成吐實了。

我的委託人之中,多得是不願意透露姓名,也不想給人發現在進行這種委託的人。
為了服務那些委託人,余叔叔幫我在店內的每間廁所都擺了個信箱。
委託人會留下他們的聯絡方式,而我一般都用簡訊跟e-mail通知,當然也遇過只留市話甚至只留地址的那種客戶,這時候我就只好用他附上的回郵寄信通知了。


踢掉夾腳拖,我躺在床上根本不想動。
懶得開燈,可是這樣也許會睡著,我嘆了口氣,下了床,將信擺在桌上,走向不遠處的整理櫃,拿衣服準備洗澡。
<待續>

1 則留言:

  1. 調性被我搞得更沉重的第二章......

    不過,大家應該明白我之前說會很餓的原因了吧XD
    雖然我也沒有很愛雞排,但想著這段劇情得時候正好是很餓也躺在床上準備睡覺的時候,所以......

    曲則真的是個讓人很心疼的傻孩子。
    不過,店長余叔叔則是個好人。
    是說我後來才猛然想起,揚琳也姓余(爆)
    但理論上是不可能讓他們變親戚啦......應該||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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