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11/20

《李小華的30天寫作速成班》第九章  by 優加

第九章   對話

雖然王大明的文筆好,寫出來的故事又引人入勝,可是,以下絕對不是因為我討厭他所以胡亂毀謗,假使你們可以聽到他說故事,保證壓根兒也不會想買他寫的書。
這傢伙說的故事豈止跳躍,根本是失序。

「等一下,艾雅不是已經沒劍了!」有時,我必須出聲提醒。
「那不重要啦!」他卻老這麼任性的反駁。
「慢著,你剛才不是說夏里恩特被石頭怪絆住了嗎,牠們沒這麼好打發吧!」而且,他還會連哪個角色現在該在哪裡都搞不清楚。
「那段取消啦,這時候沒有夏里恩特的能力會很麻煩!」他一副理所當然的口氣,好像是我太過計較。
因為這樣,第一個晚上我根本沒睡,而且越到後面精神越好。

「好累喔!」一直到聽見外頭的鳥叫聲,王大明丟下這句話,以及一個比「未完,待續」還慘的故事狀態,自顧自地窩去角落「休息」。
「......。」靠!該喊累的是我好不好!你一隻鬼抱怨個屁啊!

不過,說來奇怪,明明幾個小時內,主角一行(人數在五至八個間變動)始終重複著「碰上魔王,其中若干個角色領便當(每次便當數都不盡相同,死法也不一),主角爆氣(因領便當的角色,爆氣程度會有所修正),大魔王level up(這倒都是同一招,似乎王大明很中意這部分,可是被講得太抽象,叫我一頭霧水)」的循環,而我始終聽不到大魔王領便當那段,可是,儘管故事一再呈現鬼打牆狀態,我卻很享受這種過程。
而且,一個晚上下來,我也發現了一件事。
就靈感而言,王大明的故事其實也沒那麼厲害,在一則故事內,難免還是可以抽出幾個,在尋常影劇就能找著的老梗。
可是,儘管核心老梗很多,王大明的文字以及說故事能力,都可以將這些老梗用他的邏輯去精巧排列,置換出一段又一段引人入勝的作品章節。


這天中午,我在王大明作品的女主角不斷重複被追殺、躍下懸崖這一迴圈似的惡夢中驚醒,且每次重複前,必定是以王大明的「不對,重來!」作結。相較於那些跳崖的震撼畫面,王大明跳針一樣的話語弄得我有些精神衰弱。

幸好他只是作家,如果他的職業是導演,照他如此跳躍又離題的導演方式,不把演員們搞瘋才怪。
我頭昏腦脹坐起,看見王大明背對著我,坐在書桌──正確來說是他的筆電──前面。
「小華。」我下床時,他說。
「嗯?」
「我可以寫了!」

那真是太完美了。
「先等我吃完飯。」

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

「和作品對話」,他其實不很確定,這一敘述是否精確,不過,撇開截稿壓力,一般時候,他是很享受這過程的。
然而,自言自語式的對話,卻有些孤單。
自然是了,作家,或者是說「作者」,總是必須和孤單為伍。
即使有著為數眾多的讀者,或因同為作家,而結交的「同業」,然而,正如同一百人便會有一百種個性,一百個作家,自然也會有一百種風格和寫作個性,或許運氣好些,碰著了一個與自己在創作上共識頗多的作者,但,面對「僅屬於你」的作品時,仍是寂寞的。

他倒不覺得,自己是個不甘寂寞的人,但作品完成,卻沒人能看透他真正的意圖,這一巨大而無法輕易消解的孤寂,卻老讓他難受。
這樣說來或許會讓愛他的讀者感到不快,偶爾沮喪時,他甚或以為,這種難過感覺,比沒人肯看他的作品還要強烈。

矛盾的是,創作之所以迷人,便在於世界上,絕對找不出另一個人,能寫出一模一樣的作品,換句話說,渴求作品被完全理解──這雖然不是絕對相等──,實在是種太天真的奢望。
不過,他卻寧可自己天真,更何況,創作讓讀者在閱讀時有共鳴,也該是每個作者努力的目標才是。

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

「......然後,逗號,色彩豔麗的不知名鳥兒自他們眼前飛過,逗號,彷彿方才的激戰,逗號,是場不真實的夢,句號,換行......。」
「是被拉進大魔王的幻術裡囉,有點老梗耶!」原本,我應該只是在內心想就好,哪知到嘴巴卻不受控制,竟脫口而出。
而王大明叫人意外地沒忽略我的話,只是露出了詭異的笑。
「不然,是你的話,會怎麼編?」

靠!有作家會和打字機討論的嗎,現在是什麼狀況!
照常理──雖然王大明的字典裡沒這個詞,而我的那一頁,讓這傢伙撕掉了──,我該是白他一眼,然後催他繼續寫下去,如此一來,就算王大明再沒有常識,話題好歹可以順利帶開。
但我沒有。
連我自己都意外的,我竟然答了這個根本不用理會的問題。

「就你之前的,被仙人掌大軍攻擊的那個版本,還蠻有趣的。」
「可是仙人掌很弱耶!夏里恩特還有蕾芬用火攻就全滅了!」
「要不然,就讓這些仙人掌是強化過的,可以造出水的隔界,反射主角一行人的攻擊。」
「好是好,可是雜魚太厲害,就完全不用大魔王出場,這樣就不好玩了啦!」
啊要不然你到底是想怎樣!
我不爽地白他一眼,沒有再開口。

「算了,反正這三天的進度不錯,就停一下,讓我好好想想吧!」
他示意我關上他的「小華」,然後就轉身在我床上躺下,對著天花板發呆。
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,他的嘴角閃過一抹微笑,而且餘光還挪向我這頭。
真噁心!
一想到讓一個鬼──而且還是自大兼自戀到極點的鬼──用那種神情關注,我就渾身不舒服。


「小華,你為什麼討厭寫作?」隔天早上,當我邊忍著睡意,邊啃著從打工處帶回的過期麵包時,王大明隔著餐桌,投來這個問題。
我回了個白眼,繼續吃我的麵包。
討厭就討厭,追問別人理由實在很莫名其妙,沒常識也該有個限度。
就像有的人討厭青椒討厭茄子討厭蔥,這需要什麼理由啊!

「像我啊,作文成績中等,但就是不討厭它。」
「為什麼?」
「為什麼嗎......,」他想了一下──不是很久的一下──,「大概是因為,我很享受吧!不管是好的部分,或者壞的。」
壞的,例如卡稿嗎?
我在內心想著,卻沒問出來。

「我老姊一直很崇拜你,不過,我覺得那其實是因為羨慕。」
「羨慕我是個天才嗎?」王大明不要臉說著,讓我連瞪他都懶了。
「我姊也在寫東西,但我媽很反對,那個時候,媽還怕她想不開去讀中文系,硬要她去選二類。」
「哈哈,我也是自然組的,那種東西,真想要的話,怎樣都擋不住啦!」
是啊!只是,媽就是不懂。

「啊!我懂了,你家是反常的『重女輕男』,所以,雖然不受重視,你卻覺得,起碼不要因為作文這種事,讓你媽討厭你。」
「你少在那理胡說八道!」我瞪他,喝下最後一口用來提神的美式,拿著空杯,進了廚房。
<待續>

1 則留言:

  1. (by 優加)

    轉眼間已經來到倒數第三章。
    越想就越覺得捨不得啊!QQ

    嗯,斷在這邊,或許有人很好奇後面是怎樣。
    我也不知道那算不算是轉折啦,但當初想出這種處理方式前,我真的苦惱了超級久,可以這麼處理我真的太開心了。
    (如果想不出來,那就真的會跟王大明一樣,得找個牆角畫圈圈了)

    無論如何,屆時都要跟這個故事說再見了。
    嗯,我應該會好好寫個後記,來正式與這個故事作別吧!

    噢,順道一提,雖然毫無意義,但其實我在裡面偷偷塞了點李小華的情緒喔!
    文字也有,還有某些動作,呃,沒發現就算了。
    其實原稿是沒有的,我一直寫到這邊才覺得可以這樣子玩。
    (但搞不好當初寫到這邊李小華就是這麼想的也不一定(笑))

    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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